2022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力争2022年1月现货市场转入连续不间断运行

2022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力争2022年1月现货市场转入连续不间断运行

发布日期:2021-12-13 浏览次数:232

        浙江省发改委发布《2022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其中提到:2022年浙江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根据全省工商业用户年度总用电量规模确定。其中,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不低于90%,现货市场交易电量占比不高于10%。

        电力用户:

        除居民(含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下同)、农业用户外,全省工商业电力用户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间接参与)。1-10千伏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和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1-10千伏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工商业用户可间接参与市场交易。鼓励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售电公司:

        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和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1-10千伏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工商业用户可间接参与市场交易。鼓励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省内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增量配网企业,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售电公司注册后,可参与市场交易。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加强对市场主体注册绑定、签约等工作的培训指导,合理安排交易各环节时间节点,于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年度交易工作。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间按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执行,力争2022年1月现货市场转入连续不间断运行。

        详情如下:



        浙江省发改委发布《2022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其中提到:2022年浙江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根据全省工商业用户年度总用电量规模确定。其中,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不低于90%,现货市场交易电量占比不高于10%。

        电力用户:

        除居民(含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下同)、农业用户外,全省工商业电力用户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间接参与)。1-10千伏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和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1-10千伏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工商业用户可间接参与市场交易。鼓励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售电公司:

        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和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1-10千伏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工商业用户可间接参与市场交易。鼓励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省内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增量配网企业,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售电公司注册后,可参与市场交易。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加强对市场主体注册绑定、签约等工作的培训指导,合理安排交易各环节时间节点,于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年度交易工作。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间按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执行,力争2022年1月现货市场转入连续不间断运行。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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