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不设规模上限 偏差允许范围-2%~+3%

2020年安徽省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不设规模上限 偏差允许范围-2%~+3%

发布日期:2019-10-18 浏览次数:438

    安徽省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征求2020年全省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实施中称,全省电力直接交易不设成交规模上限,实际交易电量规模以最终市场成交为准。

    参与交易主体:

    1、电力用户:没有年用电量100万千瓦时的门槛限制,除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农林牧渔等行业优先购电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在电网公司独立开户的经营性电力用户,均自动获得全省直接交易准入资格。

    2、发电企业:符合相关标准、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省调发电机组,在2019年12月1日前完成注册即可参与2020年直接交易;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自备电厂也可申请注册参与交易。

    一级用户、售电公司偏差允许范围变为-2%~+3%,超出部份按标杆电价的10%缴纳合同偏差电费。

    详情如下:


    安徽省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征求2020年全省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实施中称,全省电力直接交易不设成交规模上限,实际交易电量规模以最终市场成交为准。

    参与交易主体:

    1、电力用户:没有年用电量100万千瓦时的门槛限制,除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农林牧渔等行业优先购电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在电网公司独立开户的经营性电力用户,均自动获得全省直接交易准入资格。

    2、发电企业:符合相关标准、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省调发电机组,在2019年12月1日前完成注册即可参与2020年直接交易;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自备电厂也可申请注册参与交易。

    一级用户、售电公司偏差允许范围变为-2%~+3%,超出部份按标杆电价的10%缴纳合同偏差电费。

    详情如下:


电话
4009006665
咨询
微信

扫一扫关注

代理合作

安徽:13855112458

江苏:13813551097

浙江:18657318683

在线留言
TOP